(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相关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商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核发营业执照,并对登记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及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负责药品经营许可。
(三)负责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