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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职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房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机关有关部门行政办公用房配置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行政事务、办公秩序、安全保卫、绿化消防、设备设施保障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周广宝
副局长:彭延军
副局长:孙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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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及作息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日常事务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综合协调、保密、安全、政务公开、领导决定事项的督办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区和指定区域的后勤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监督办公室: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