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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县交通运输局是中共抚远县委、县政府直属的行政单位。抚远县公路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建于1958年,始称交通科。1959年3月交通科与工业科合并称为工业交通局。1985年5月,改称交通局。2011年,改称为抚远县交通运输局。抚远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交通规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2.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
党委书记、局长 李伟民
常务副局长 王文胜
副局长 崔长波
党委副书记 王云平
工会主席 刘永辉
工作动态 更多...
内设机构 更多...

抚远市交通运输局设八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外事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和劳动保护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负责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承担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社团组织管理。

(三)综合规划科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审查及后期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统计、调查、信息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对外合作有关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组织制定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信贷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和交通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内部审计。

(五)科技教育科

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推广应用;承担开展交通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六)建设管理科

拟订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参与审查交通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交通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和规定权限内的初步设计审批;承担交通重点工程、大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和规定权限内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工程技术咨询、交流、引进推广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

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突发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交通战备办

组织拟定国防、边防公路、水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承担军地沟通协调、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