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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畜牧业、农机化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编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全县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有关畜牧业重大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三)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制定改善农业生产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乡镇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土...
局 长:王钢
书 记:崔陕南
副局长:周庆民
副局长:姜涛
纪检书记:马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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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印信管理、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制定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委内各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委属事业单位和系统经济的预决算及委属事业单位经费核算拨款,各项专项资金审批及协调使用。指导监督检查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委系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的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处理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呈报和奖惩工作;协调民主党派工作,负责委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公室

拟订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承担协调农口及涉农部门工作,监督各地各部门农村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组织、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验收;组织和指导各单位开展新农村帮建工作;全面指导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工作,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绿色食品办公室

负责制定绿色食品(含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监测;负责规范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负责绿色食品质量监督和认证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项目开发立项和绿色食品市场管理;承办抚远县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 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

负责拟定我县劳动力转移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组织开展劳务对接等相关服务;负责县城经济有关改革的协调和实施。

(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市场建设;负责协调落实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特色经济发展。

(六)生产股

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农产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参与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中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重要文件、汇报村料、领导讲话等,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负责向新闻媒体提供宣传稿件,编发农村工作情况反映。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全年度种植业生产指导性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规范农业各产业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指导农业生产,负责指导农业防疫、检疫工作,综合全县农业生产情况,提供农情信息,综合分析农业生产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协调指导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拟定农业各产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实施科教兴农工作,承办农业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农业技术教育指导工作;负责农民“绿色证书”认证管理工作。

(七)科教股

承担实施科教兴农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承担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推广项目建议;规划指导农民农业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农民“绿色证书”认证管理工作。

(八)外经股

负责外向型农业综合指导和协调服务,组织落实有关农业对外开放的规划与政策;承担涉外农产品国际贸易促进服务工作; 承担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农业涉外事务;承担外事接待和对外项目洽谈的组织工作;承办涉及与台湾地区有关的农业事务。

(九)政策法规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业、乡镇企业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农民负担监督工作;研究拟定控制农民负担、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的具体政策措施;审核农村收费项目标准;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渔药、渔具、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鉴定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提议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本委职工及农民上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