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根据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省局达的税收计划,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同时负责全县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五)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县2000余户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类型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七)研究税收理论、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